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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復仇女神的懲罰》Sorgenfri



作者:尤.奈斯博
Jo Nesbo
譯者:韓宜辰

編者:
Jo Nesbo
出版社:漫遊者文化

出版日期:
2011/08/02

 

哈利.霍勒,警局的頭痛人物,同事眼中的瘋子酒鬼,大家都說他總有一天要闖禍。這次,他終於捅了大漏子,竟然成為命案頭號嫌犯!

 

當他終於接近事件真相,才明白復仇女神手上的秤與劍,這次指向了自己……

 

沒有懲罰,就沒有正義,
復仇,是上帝賜給人類最美好也最危險的毒藥!

 

奧斯陸市中心發生一樁詭異的銀行搶案,一名搶匪在光天化日下走進銀行,不到兩分鐘便搶走兩百萬克朗、還槍殺了一名人質,而且沒有留下任何可供鑑識的證 據。因為這樁棘手的案件,哈利被暫調到搶案組幫忙調查,他和新進女警貝雅特從監視器畫面發現,被當作人質的銀行女職員,在臨死之前,竟然向搶匪懺悔:「都是我的錯。」

 

然而,除了銀行搶案,哈利還有一個更大的麻煩得解決。在一次和前女友安娜的晚餐約會後,哈利有如宿醉般醒來,不但喪失了 12小時的記憶,還弄丟了手機。最糟的是,他隨後奉命去支援的命案現場,死者竟然就是安娜。她陳屍床上,手中握著槍,頭上有個彈孔。雖然種種跡象皆表明她 是自殺,哈利卻開始接到恐嚇電子郵件,彷彿有人對他那晚的行蹤瞭若指掌……

 

當搶案再次發生,束手無策的哈利,決定去找挪威最傳奇的銀行 搶匪洛斯可。據說他是許多重大搶案的幕後首腦,從來沒被警方抓到,三年前卻突然出面自首入獄服刑,謠傳他仍在獄中控制一切,而他正好是安娜的叔叔。哈利和 洛斯可達成交易,洛斯可幫忙指認搶匪,他則傾力查出殺害安娜的真凶。沒想到,這卻是一切情況失控的開始……


正義就像水,終會找到出路。

 

——愛倫‧蓋登——


有時候,你不免會感到好奇,這年頭正義公理為何只存在於小說中?十惡不赦的罪犯,在聰明機警又鍥而不捨的警探強力追捕下,終於被繩之以法,這是只有小說裡頭才會出現的情節,文學不都是反映真實人生的嗎?我們在國文課堂上被教導的難道不是這樣嗎?但事實是,文學反映的是現實生活的不完美,然後透過作者悲憫的筆下,彌補了現實中不完美的缺憾。於是我們不禁感嘆,正義,似乎只能在書本中得到伸張。
不過翻開《復仇女神的懲罰》,(甚至不用翻開,光看書名)你就可以感覺到這本書的不尋常,因為不同於「好人得到善終,壞人得到報應」的小說通用公式,這是一本以「復仇」為主題的小說。
千禧三部曲的女主角莉絲‧莎蘭德曾說過,「復仇是一股強大的驅動力。」
讓我們先來看看主角哈利‧霍勒吧。哈利是個上司眼裡的難纏人物,同事口中的問題分子,儘管直覺敏銳得嚇人,卻頑固自大又酗酒,是一尊管不住的大砲,一不注意就「無的放矢」,哈利身上唯一可以肯定的一點,就是終於有一天他會做出錯得離譜的事。而哈利唯一在乎的事情,是追查出殺害他的同事兼最要好朋友愛倫的真正兇手。
人類是唯一會復仇的生物,人性中不可能沒有記恨。報仇和懲罰的關係,在於法治社會將熱辣辣的報復偽裝成冷冰冰的懲罰,我們無法將「復仇」視作正當,但很多時候,復仇的確提供了受害者一些聊勝於無的療癒作用,這也正是為什麼儘管「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」如此老套,卻始終能夠擄獲讀者的心,讓人有大快人心之感,或許,也正由於有了讀者們的陪伴,哈利在追求真相的復仇之路上不再踽踽獨行。
《復仇女神的懲罰》令人讚嘆的一點,在於許多乍看毫無關聯的案件,在紛亂的線索逐漸收攏,你才會恍然,原來全都在呼應著主題。
其實我一直很害怕閱讀小說續集,深怕就此毀了我對第一集的好印象。小說續集最常為人所詬病的,在於創意往往在第一集就用之殆盡,續集變不出新鮮花樣,只好延續第一集中的人物情節繼續打轉,重複使用從前的老梗,於是就好比在花了一整天小火熬煮燉煲的湯裡,加了一大壺的開水般的淡而無味;又或者由於故事人物已經發展到盡頭,作者只好另起爐灶,除了主角,其餘角色通通撤下,雖然不見得不好看,但就像你用昨晚吃剩的義大利麵,加點肉絲香菇蝦米爆香一下,重新炒一炒又是一盤台式炒麵端上桌,好不好吃是一回事,但你總不能再把它稱作義大利麵吧?
《復仇女神的懲罰》是少數不比首部曲遜色的續集,雖然沒有《知更鳥的賭注》的恢弘格局,但卻層次豐富玲瓏精緻,為了讓讀者們完整獨享閱讀《復仇女神的懲罰》的樂趣,我一直很努力的言不及義亂扯,以免一不小心爆雷,這不是一本小說,而是一種毒品,上癮指數破表,服用前強烈建議預備完整空檔,淨空一切待辦事務,否則出現隔日精神不濟、工作時手拿書本等種種副作用,概不負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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